日前,臺州海運公司制定《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實施辦法》,對公司的安全檢查工作作了進一步規范。
該辦法將公司安全大檢查分為春霧安全大檢查、“三防”安全大檢查、冬季安全大檢查和春節安全大檢查四類,對各類檢查的實施時間和檢查組成員作了規定,并明確了檢查要求、檢查員的安全保護、檢查的程序及內容等。辦法還要求,檢查結束后,檢查組應提交船舶檢查狀況報告書,如實報告公司船舶的管理狀況,指出船舶和主管船員存在的問題,提出對應采取的整改措施、完成時間以及相關意見和要求。檢查報告將作為船舶及船員考核的依據并記入相關檔案。ISM辦公室根據報告,分析所發現缺陷,開列不符合項,要求責任人限時實施整改。(徐敏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