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單位采購計劃安排,現擬采用 詢比 方式采購 浙江省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常年法律顧問法律服務采購項目 ,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報價。
一、采購項目概況:
1.采購人:浙江省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2.服務內容: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項(詳細內容見采購文件第5條 采購需求):
(1)參與我單位經營決策;
(2)重大事項進行法律事務論證;
(3)合同及規章制度管理服務;
(4)糾紛處理;
(5)業務磋商及現場服務;
(6)協同處理突發事件危機公關;
(7)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服務;
(8)其他日常法律事務。
3.服務期限:服務時間 2 年,服務起止時間以項目合同為準,服務優秀供應商可在不提高費用的前提下續簽? 1 次,續簽期限1-2年。
4.采購預算:本項目預算不高于人民幣 15?萬元/年,合同期限內我單位如有本項目采購內容以外的特別法律服務需求,視具體法律事務難易程度結合市場行情另行協商定價。
5.服務范圍:本項目主要服務我單位總部相關法律事項,但因我單位為集團性公司,供應商需協同我單位總部處理下屬子(分)公司提交總部決策的相關重大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協調指導下屬公司的法律風險防范。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所委派律師具有企業投融資、資產重組、改革改制、國有資產處置等工作經驗;
2.具有大型國有企業常年法律顧問、中外合資企業法律顧問、PPP項目法律顧問經驗優先考慮;
3.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律所,注冊住所地在杭州市區(含分支機構);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具有較強的綜合實力;
4.律師事務所成立3年以上(即2017年3月15日之前獲批成立);
5. 有30名(含)以上執業律師(不含兼職律師);必須能指派業務能力強、相對固定的顧問律師團隊成員2-5名提供服務;
6.律師事務所以及委派律師近3年未受到司法部門、行業協會以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申請。
三、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
1.公告時間: 2020 年 3 月 20 日至 2020 年 3 月?24?日
四、采購響應文件提交等要求
1.提交截止時間: 2020?年 3 月 25 日 14 時 0 分
2.提交地址:杭州市下城區文暉路303號交通集團大廈12樓辦公室
3.開啟時間:? 2020 年 3 月 25 日 14 時 30 分
五、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浙江省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呂志強
地址:杭州市下城區文暉路303號交通集團大廈12樓辦公室
電話:0571-87563281
2.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浙江省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審計部
地? 址:杭州市下城區文暉路303號交通集團大廈12樓紀檢監察審計部
電? 話:0571-86789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