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交易管理,規范資產出租行為,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助推清廉國企建設,金溫鐵道公司根據《浙江省國資委關于進一步明確省屬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相關要求的通知》(浙國資產權〔2021〕69號)、《浙江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有產權管理辦法的通知》(浙交投〔2019〕317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對所持有資產統籌謀劃,全面落實國有資產交易“應進必進”,加速推動公司資產交易向數字化、規范化方向發展。
今年,公司繼續利用“浙交匯”平臺,順利完成“溫州市鹿城區臨江鎮沙頭村(鐵路里程 K216+316-K216+400左側)”“浙江省麗水市青田縣溫溪鎮港頭村(鐵路里程K193+483-K193+680”等3處土地出借、1處房產出租交易,進一步推進國有資產交易的數字化和規范化。公司通過“浙交匯”平臺,實現了資產交易的全流程電子化,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強了國有資產交易的透明度。
目前,公司已完成本年度計劃內在“浙交匯”平臺所有資產出租、出借工作,標志著金溫鐵道公司在全面、系統、有序推進國有資產交易數字化邁出重要一步,助力實現浙江省國有資產交易“一個平臺、一網通辦,一體監管”的總目標,有效推進國企數字化轉型,助力推進清廉國企建設。同時公司將充分利用好浙江產權交易所數字化交易平臺,進一步完善相關資產開發經營制度,加速提升資產運營效益,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