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主通道路面項目部組織召開環保工作專題會議,要求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對集團公司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提出的督察工作要求,立即組織開展環保施工自查工作。
會議對廢水(液)、廢氣(煙)、施工揚塵、噪聲(振動)、固廢(碴)、生活垃圾、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等管理控制情況提出要求:一查拌合站、預制場沉淀池容量是否符合要求,自動洗車區及生活區是否設立三級沉淀池,生活區廁所是否設立化糞池并定期清理,施工現場各類污水排放是否經沉淀并經檢測合格后向外排放。二查拌合站水泥罐是否設置除塵裝置,碎石加工場采用干法工藝加工時破碎、篩分等加工設備是否設置除塵裝置,生產區是否設置噴淋系統;采用濕法工藝加工時,廢水是否回收沉淀后循環利用;瀝青拌合樓是否使用二次除塵設備和煙氣處理裝置。三查拌合站的廢棄混凝土、回收粉、瀝青廢棄料及碎石場的廢石渣是否回收利用,生活區生活垃圾及餐余垃圾是否已統一分類投放到垃圾桶。四查施工運輸車輛拉料車廂是否覆蓋,進出場站是否進行車輛清洗;查施工便道是否采取定期清掃、維護,有無配備足夠數量的灑水車。五查陸上樁基施工泥漿池周圍是否設置防護措施,對于需要處理的泥漿有無采用專用車輛統一清運處理,采用旋挖鉆施工的,鉆渣是否統一堆放并集中清運處理等。?
會議要求項目部對存在環保隱患的區域、部位、設備設施統一按照“停工整改”的要求、標準把關工作,按照清單化管理要求,對發現的環保隱患嚴格實施銷項管理;同時適時組織環保專題巡查活動,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相關要求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曝光。(魏和平、王春艷)

